中新經緯3月31日電 中國證監會北京監管局28日公告,北京中冶建新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北京證監局指出,經查,發現北京中冶建新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行為:一、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財產,未能恪盡職守地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二、未按照合同約定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
北京證監局認定,上述行為違反了《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四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依據《暫行辦法》第三十三條之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北京中冶建新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
北京證監局強調,北京中冶建新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應進一步提高合規經營意識和能力,恪盡職守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職責,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北京證監局網站截圖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官網截圖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官網顯示,北京中冶建新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8日,注冊資本為10000萬元,實際控制人為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機構信息最后更新于2016年7月28日。(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