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31日電 天津證監局31日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徐陽)》顯示,徐陽操縱證券市場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897.29萬元,并處以2.97億元的罰款。
天津證監局網站截圖
天津證監局稱,經查明,徐陽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涉案期間,徐陽控制使用多個證券賬戶,以虛假申報手段操縱多只股票,合計獲利9897.29萬元。上述違法事實,有詢問筆錄、情況說明、有關合同、證券賬戶資料及銀行流水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天津證監局認定,徐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的操縱證券市場行為。
天津證監局稱,徐陽提出部分證據真實性和合法性存疑、部分賬戶不由徐陽控制使用、行為認定和違法所得計算沒有標準、沒有主觀故意、未收到異常交易警示、對市場未造成影響等意見。
經復核,天津證監局認為徐陽的陳述申辯意見不能成立,對徐陽的申辯意見不予采納。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天津證監局決定:對徐陽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897.29萬元,并處以2.97億元的罰款。(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