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28日電 據金融監管總局官網消息,近日,金融監管總局會同公安部聯合制定了《關于加強銀行業保險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公布施行。
《規定》共六章36條,從總體要求、案件移送與法律監督、涉案證據認定與移送、協作配合與督辦、信息共享與通報等方面,對銀行業保險業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進行了系統化、全流程規范。一是加強行刑銜接工作質效,切實形成金融監管與公安機關整體合力。二是健全案件移送機制,明確刑事處罰和行政處罰的銜接工作機制。三是聚焦重點領域,強化大案要案聯合督辦。四是打通涉刑案件行政處罰工作“堵點”,明確公安機關依法為行政執法工作提供必要支持協助。五是建立常態化工作聯絡和案件信息共享機制,加快推進移送工作信息化建設。
《規定》指出,金融監管部門對日常監管、風險監測和處理投訴舉報中發現的涉及銀行業保險業涉嫌犯罪的重要信息和重大情況,應當及時通報同級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將偵辦案件中發現的銀行業保險業重大風險信息通報同級金融監管部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安部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涉嫌犯罪案件網上移送、網上受理、網上監督。
《規定》的出臺,有利于全面強化金融監管,形成防范打擊金融犯罪合力,提升聯合懲治犯罪的精準度,將進一步推動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風險,保障行業高質量發展。(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