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28日電 富滿微28日盤后公告,公司及董事長兼總經理劉景裕、財務負責人羅瓊被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深圳證監局稱,經查,富滿微存在存貨減值計提不準確、應收賬款壞賬計提不及時不審慎、個別會計科目列報不規范、募集資金變更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部分合同簽署不規范等問題,其中會計核算問題導致公司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
富滿微董事長兼總經理劉景裕、財務負責人羅瓊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相關責任。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三款和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深圳證監局決定對富滿微電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劉景裕、羅瓊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對此,富滿微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在收到上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后,高度重視決定書中所指出的問題,公司將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學習,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提高公司規范運作水平,切實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促進公司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富滿微還稱,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公司將努力做好經營管理和規范治理方面的各項工作,嚴格按照相關監管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富滿微官網介紹,富滿微是一家集成電路綜合方案提供商,集團公司目前擁有多家全資子公司及分公司,并于2017年7月5日成功登陸資本市場,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掛牌上市。
1月17日,富滿微發布《2024年度業績預告》稱,預計2024年實現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虧損為2.40億元–2.60億元,上年同期為凈虧損3.41億元,預計減虧29.69%-23.83%。
二級市場上,3月28日,富滿微震蕩下行,收跌2.11%報31.58元,最新市值69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