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3月12日電 (魏薇)近期,多家銀行及理財子公司相繼下調了旗下部分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部分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下限跌破2%,有的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下調幅度超200個基點。
業內人士認為,理財機構通過下調業績基準,可以更符合當前市場的實際情況,調整投資者預期。
有理財下調幅度超200個基點
據上海銀行官網,上銀理財3月12日公告稱,該公司根據市場情況變化,擬于2025年3月19日起對上銀理財“穩添利”系列開放式理財產品(4個月)WPAK24M0401期的業績比較基準進行調整。產品銷售代碼WPAK24M0401A,調整前業績比較基準為2.52%—2.92%,調整后業績比較基準為2.21%,以上限計算,下調幅度為71個基點。
據民生理財官網3月10日發布的公告,該公司決定自下一投資周期(2025年3月12日開放日后)起,調整民生理財貴竹慧贏添利固收增強半年定開4號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調整前為2.8%—3.2%,調整后為2.7%—3.1%。
據郵儲銀行官網,中郵理財3月5日公告稱,自2025年3月18日起,郵銀財富·鴻錦一年定開32號人民幣理財產品(產品代碼:2201JB0032)業績比較基準由3.00%至3.40%(年化)調整為2.20%(年化)。這意味著,該產品業績比較基準上限下調120個基點,下限下調80個基點。
中新經緯不完全統計,僅2月,中郵理財就發布了近20份調整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的相關公告。其中,2月19日,中郵理財公告稱,郵銀財富·鴻元一年定開14號人民幣理財產品自2025年3月4日起,產品業績比較基準由3.8%至4.8%(年化)調整為1.6%至3.4%(年化)。該產品業績比較基準下限跌破2%,下調220個基點,上限則下調140個基點。
另外,還有招銀理財、浦銀理財、興銀理財、杭銀理財等機構均在近期調整了部分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
金融數據平臺普益標準監測數據顯示,2025年2月全市場共有12192款理財產品在售,其中10026款為開放式產品,其平均業績比較基準為2.46%,環比下跌0.04個百分點;2166款為封閉式產品,其平均業績比較基準為2.68%,環比下跌0.03個百分點。
2月全市場理財產品在售數量及其業績比較基準走勢 來源:普益標準
另據普益標準數據顯示,2025年2月理財公司共有4986款理財產品到期,占全市場到期理財產品的71.33%。理財公司到期開放式固收類理財產品的平均兌付收益率(年化)為2.51%,環比下跌0.4個百分點,落后其平均業績比較基準0.31個百分點。
下調原因幾何?
業績比較基準是管理人基于產品性質、投資策略、過往經驗等因素對產品設定的投資目標,業績比較基準不是預期收益率,不代表產品的未來表現和實際收益,不構成對產品收益的承諾。實際投資收益可能低于或者高于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
對于業績比較基準下調的原因,多家理財公司或銀行在公告中稱,是“根據市場情況變化”“因投資市場環境變化”等作出調整。
浦銀理財在上述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調整公告中稱,近期無風險利率大幅走低,固定收益類資產收益率受利率下行影響明顯,收益水平出現明顯波動,收益中樞大幅降低。本次調整是“基于當前宏觀經濟基本面、市場利率水平、可投資產的靜態收益率等因素進行測算”。
普益標準研究員屈穎對中新經緯分析稱,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市場底層收益下行,理財產品收益承壓,導致歷史業績基準難以維持原有數值。二是監管政策趨嚴。近年來監管部門要求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和風險管理水平,如禁止平滑估值、自行構建估值模型等手段被叫停,使得產品業績更真實地反映市場波動,從而促使機構主動下調業績比較基準。三是主動調整預期和產品優化。過往部分理財產品設定的業績比較基準較高,但實際收益未必能達到,容易造成投資者的誤解和失望。
“理財機構通過下調業績基準,可以更符合當前市場的實際情況,調整投資者預期,避免因預期過高而產生過度贖回或風險承擔問題。”屈穎說。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梁斯對中新經緯表示,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下降主要是受市場利率下行及底層資產收益率下降等因素影響。另外,隨著對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披露要求更加規范,理財產品需更加客觀反映產品預期收益,避免過高設定業績比較基準影響投資者決策。
“業績比較基準并非實際收益率”
未來是否會有更多理財產品跟進下調業績比較基準?在梁斯看來,主要取決于產品資產性質。例如,以固定收益類資產為主要投資標的的理財產品,受利率下行和流動性寬松等因素影響,業績比較基準下調可能性較大。現金管理類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也可能會同步下行。這類產品資金配置主要是低風險、低收益資產,業績比較基準會跟隨產品收益率同步變動。
“需要注意的是,業績比較基準并非實際收益率,只是參考目標。業績比較基準下調并不意味著最終實際收益一定會減少。但投資者也應根據環境變化調整投資預期,在當前環境下,市場利率下行是大概率事件,理財產品收益同步下行概率較大。”梁斯說。
梁斯認為,在選擇理財產品時,除考慮比較基準高低外,也要綜合考慮產品投資標的、風險等級、流動性等因素。此外,投資者可適當分散投資,除了理財產品,根據形勢變化、自身偏好等因素合理配置股票、基金等資產,以平衡投資組合收益,降低因單一理財產品收益變動帶來的影響。
屈穎則強調,投資者還要關注理財產品不同的收益指標。銀行和理財公司通常會提供多個收益展示指標,如“近7日年化收益率”“近1月年化收益率”或“成立以來年化收益率”等。這些指標反映的時間跨度不同,投資者應根據自身情況進行收益維度的關注。
她還提到,投資者選擇理財產品時,要結合自身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投資者可選擇更穩健的理財產品,如低波動的固收類理財;而風險承受能力較高的投資者可以適當關注權益類資產配置較多的產品。同時,投資者還應注意理財產品的流動性情況,比如封閉期的長短是否符合自己的資金需求。
“投資者可以通過產品說明書,了解產品的投資策略和風險特點,關注產品的資金投向,從而作出更合理的選擇。”屈穎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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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羅琨 李中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