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2月14日電 證監會網站14日發布關于對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民生證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來源:證監會網站
經查,證監會發現民生證券存在以下違規行為:一是債券類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個別項目質控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二是承銷盡調不規范,部分項目未對可能影響發行人償債能力的事項進行充分關注和核查;三是受托管理履職盡責不到位,個別項目未對存續期影響發行人償債能力事項進行及時關注并督促信息披露。
上述情形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等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民生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資料顯示,民生證券成立于1986年,注冊資本為113.73億元,注冊地為上海。公司具備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與保薦等全牌照業務資格。公司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鄭州等地設立了80余家分支機構,業務范圍覆蓋全國近30個省、直轄市及自治區;公司控股并管理著四家子公司:民生期貨有限公司、民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民生證券投資有限公司和民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新經緯APP)
【編輯:陳俊明】